聊城市传染病医院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 2026-07-17 17:06:14

 

一、1、采购人:聊城市传染病医院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建设东路45号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0635-707613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鹏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清泽路现代明珠广场C座九层

联系人:金兆鑫

联系方式:0635-8665999

邮箱:lcpc888@163.com

二、采购项目名称:聊城市传染病医院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PC-HW-2026023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项目名称

资格标准

预算金额

聊城市传染病医院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供应商如为制造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医用氧液态)》或《药品再注册批件(医用氧液态)》、《安全生产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如委托运输的,还应提供双方的委托运输协议及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具备有效期内《药品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如委托运输的,还应提供双方的委托运输协议及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同时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医用氧液态)》或《药品再注册批件(医用氧液态)》、《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万元;单价:795元/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07月18日08时30分至2026年07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聊城市清泽路现代明珠广场C座九层

3.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

获取资料:(1)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公告期限:2026年0718日至2026年0724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72808时30分至2026年0728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清泽路现代明珠广场C座九层。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728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清泽路现代明珠广场C座九层。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鹏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清泽路现代明珠广场C座九层

联系人:金兆鑫     

联系电话:0635-8665999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采购招标网上发布。

       

发布时间:2026年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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