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行政科室控烟考评制度

来源: 发布日期: 2022-09-19 16:12:57

 

为贯彻落实全市及市直医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本院无烟医院创建工作。按照医院党委聊市传院党字[2022]27号 《聊城市传染病医院关于在全院开展无烟医疗卫生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在我院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带领下,院行政科室将不定期对各行政科室进行组织检查。现将行政科室控制考评制度制定如下:

1.各科室必须认真贯彻控烟制度,认真执行控烟规定,在行政科室所属区域内发现有吸烟人员,应及时劝阻,保证控烟区内无吸烟者、无烟蒂;

2.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控烟工作,职责明确。各科室负责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负责人负监管失职之责;

3.全院干部职工不得在办公大楼内吸烟或摆放烟缸烟具;

4.来访者在室内吸烟的,被访者有义务阻止,未阻止来访者吸烟的,对不履行劝阻义务者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第三次扣罚本月绩效奖200元正;

5.对无视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科室或个人,将按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

6.本制度从发布之日执行。

聊城市传染病医院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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