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医疗保险患者住院须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3-14 17:05:00
您好:
谢谢您对聊城医保事业的支持和理解,为您服务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为了减少您因不熟悉医保的有关规定而带来的麻烦,通知如下:
1、因病住院时,凭本人“医疗保险证”、“身份证”到所住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医保入网手续。
2、经门诊检查直接住院的,住院前3日内的门诊检查费,可直接并入住院费。
3、外伤住院时,要到医院医保办填写《聊城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报销承诺书》后,方可享受联网报销。
4、住院期间确需使用自费药品的,主治医生要征得您或者家属的同意并签字。甲类药品直接进入统筹报销,乙类药品除自付比例外直接进入统筹报销。
5、住院期间做CT、核磁共振等大型检查时,职工医保首先自付15%;城乡居民医保首先自付20%
6、在住院期间确需到门诊药房或院外现金购买药品的和因本院设备所限,需到其他医院检查的需填写《医保患者住院期间外购药品或院外检查审批表》,报市医疗保险处核批后,其费用可并入住院费,发生急诊的,要在第二天补办相关手续。
7、在我院住院的职工医保患者同一年度首次住院门槛费为1000元,第二次住院门槛费为500元,第三次住院无门槛费。城乡居民患者同一年度首次住院门槛费为900元,第二次住院门槛费为450元,第三次住院无门槛费。
8、目前我市职工医保患者住院总费用在3万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为83%;住院总费用3万元至6万元的报销比例为85%;住院总费用在6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88%,城乡居民患者报销比例60%
望您早日康复!谢谢合作!
如对医保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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