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预约门诊工作制度及管理规范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11-21 10:12:29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科学管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卫生部《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经我院领导研究,决定于2010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1、预约挂号工作由主管门诊工作院长负责,门诊部落实管理。

  2、门诊挂号室为预约挂号的负责部门,挂号室负责人承担日常工作的落实管理。

  3、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和就诊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挂号人员在核实患者实名身份后方可挂号。

  4、预约挂号采取分时段预约,参考患者平时就诊时间,尽可能满足患者就诊需要。

  5、预约号应提供专科、专家、预约信息24小时内给预答复。

  6、预约挂号方式有电话预约、现场预约。挂号室每日设专人负责预约挂号工作,保证电话预约、现场手工预约挂号的顺畅。

  7、根据我院科室的实际诊疗情况,安排预约挂号比例,并逐渐提高比例达到市卫健委的要求。

  8、专家停诊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向患者告知。

  预约诊疗服务流程

  预约诊疗服务的流程:(1)服务中心预约:预约者可到门诊大厅“服务中心”→预约诊疗服务窗口预约→工作人员登记相关信息→预约诊疗专家→按预约时间实施就诊。(2)电话预约:预约者拨打电话→0635-7076222→工作人员接电话登记相关信息→预约诊疗专家→按预约时间实施就诊。

  公布全院坐诊专家手机,提供给患者,实施专家24小时预约。

  组织保障和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医院成立预约诊疗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任组长,门诊部具体负责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实施及监督协调。加大内部及对外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医护人员参与该项工作的积极性。

  如被预约专家有事不能出诊,要提前向门诊部请假,由预约挂号人员及时通知预约患者,变更就诊日期,或调换其他专家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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